民眾亂丟垃圾入溪 環保局開罰嚴懲

環保局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循線查獲一位民眾任意將垃圾丟入溪流的違規行為。(市府環保局提供)

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如果有人以為旁邊無人,垃圾往溪裡一丟就沒事,那就錯了!近日一名民眾騎車行經溪流旁,停車後竟將垃圾丟入溪裡,隨即騎車離去,過程被後行車輛的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環保局接獲檢舉後,報派員查證,並調閱事發地點周邊路口、沿線監視器畫面及比對涉案車輛行駛軌跡後,將從違規車輛車牌循線查明行為人違規屬實,已依法開罰。

環保局長許仁澤強調,根據民眾行車紀錄器影片,可清楚看到民眾將垃圾直接棄置溪流,違規行為明確;一旦確認行為人身分,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強調,垃圾一旦進入溪流,就可能隨著水流漂往下游,造成水面及河岸髒亂,也增加後續清理負擔。絕不容許任何人為圖一時方便,任意將垃圾或其他污染物投入河川、排水路或周邊環境。因此,呼籲民眾,民生垃圾應妥善攜回或投入合法垃圾收集設施,民眾如發現任意棄置垃圾、污染水體等情事,可協助記錄違規時間、地點、車牌及相關影像,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共同守護臺南乾淨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