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一一四年家庭收支調查,市府表示,家庭所得是觀察市民經濟狀況重要指標,然不同城市在人口結構、居住成本及產業結構上有所差異,除平均所得外,也應綜合所得成長、居住條件及所得分配等指標,更完整觀察市民實際生活情況。
市府主計處指出,一一四年台南市所得收入者平均每人所得收入總計六十七萬一千餘元,較一一三年增加兩萬五千餘元、成長百分之四點零一;平均每戶經常性收入一三一萬六千餘元,較一一三年增加四萬一千餘元、成長百分之三點二九,增幅居六都第二,顯示台南家庭所得持續穩健成長。
家庭可運用所得方面,一一四年台南市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一0四萬餘元,較一一三年增加三萬五千餘元、成長百分之三點四七。市府表示,家庭所得仍有提升空間,然台南家庭可支配所得持續增加,家庭經濟條件逐步改善。
居住條件方面,一一四年台南市自有住宅率達八成六五四,居六都第一,較一一三年增加一點五三個百分點。主計處指出,自有住宅率是觀察家庭居住穩定性重要指標,台南近九成家庭擁有自有住宅,顯示台南家庭居住穩定度具一定優勢,觀察家庭生活條件,除所得,也應將居住條件及負擔納入考量。
台南家庭所得分配情形也持續改善。一一四年台南市最高百分之二十與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所得差距為五點七七倍,較一一三年的六點六六倍下降零點八九倍,並低於全國平均六點一七倍,顯示台南所得差距明顯縮小,所得分配均衡程度優於全國平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