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徐姓男子等人涉嫌以地產公司為掩護,利用人頭公司帳戶,還透過虛擬貨幣、成立非法支付平台「YD」支付,助境外博弈網站洗錢近十四億元。檢方偵辦後將徐男等八人起訴。
台中地檢署十九日表示,全案源於金融機構通報異常交易。中檢獲報後,立即指揮台中市刑大、市警四分局、霧峰警分局、東勢警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經專案小組調查,主嫌三十五歲徐男與共犯等人利用合法經營的地產公司作為掩護,於去年九月間起至今年六月利用全台至少十四家人頭公司帳戶與個人網路銀行帳戶從事非法洗錢。
洗錢集團開發專屬程式,生成虛偽銷貨單與精品發票,並於台中市西屯區多處民宅架設網路跳轉VPN作為技術跳板,遠端提供境外轉帳水房成員進行資金層轉,以此方式協助博弈網站洗錢,金額達十三億九千九百八十一萬餘元。
檢警另查獲,成員張男化身私人幣商,利用管領公司帳戶收取新台幣資金,假借「進口貨款」等虛假名義向銀行購買美元外匯,隨後匯往香港OSL數字資產有限公司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泰達幣,再匯入專屬虛擬貨幣錢包。以此跨境地下匯兌與轉帳手法,協助不詳客戶購買虛擬貨幣,試圖規避銀行法與特殊洗錢法規。
經幣流分析,該特定電子錢包於七個月內共收轉入一千三百一十九萬九千八百七十二點三五顆泰達幣,轉出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八千七百四十五點七六顆,交易總數量市值達四億二千一百四十三萬餘元。
此外,徐男還成立非法支付平台「YD」支付,以每筆代收款抽取百分之三點五及手續費牟利外,另架設假的「精品買賣平台」並開立假發票,以不實交易掩飾洗錢。
全案經專案小組兵分多路,今年四至六月間發動三波搜索行動,前往集團據點查緝,查扣涉案金融帳戶三十餘本、數批公司大小章、假貨單與假發票、境外水房連線傳接盒,帶回涉案的徐男等十一人偵辦,其中四人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偵辦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賭博、《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日前將徐男等八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洗錢標的共十三億九千九百八十一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