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二十七日以六十票贊成、五十票反對,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明定中央自條例施行日起連續六年,以年度預算方式編列總額二千四百億元,原則每年四百億元;若經費不足,總額及分年預算均可依實際需要增編。
外界關切行政院是否副署的政治態度,閣揆卓榮泰表示,是否副署不是行政院滿不滿意或個人同不同意的問題,政院將從國家需求及國家安全角度慎重考量。
三讀條文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則由國防部主管。國防部辦理無人載具採購時應優先採購台灣產製產品;採購項目納入行政院版本國防部要求的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
條例也規定,中央應設置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邀集相關部會、產業、學者專家及各黨團代表參與。
先前行政院版主張由國防部主管,以特別預算編列五年二千一百億元;國民黨團則主張由經濟部統籌,六年編列二千四百億元年度預算。三讀版本採納國民黨團多數條文,也納入國防部主管軍用採購及行政院版三類軍事無人載具等內容。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表決前表示,國民黨支持國防自主及無人載具產業發展,但不能給予沒有預算上限的空白授權,仍須訂定基本經費規模,接受國會管理及監督。
卓榮泰在三讀前表示,無人載具採購攸關國防自主與國家安全,應由國防部主導,透過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一般商業發展可共同推動,但不能本末倒置。他認為,立法院不應以法律案夾帶預算,行政院負責政策、預算編列及執行,立法院則負責制定法律及審議預算,兩院應各司其職。
三讀後,卓榮泰赴立法院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及朝野黨團致意。面對媒體詢問行政院是否副署,他說,重點是法案是否符合國家需求、國防自主及無人機、無人載具產業發展需要,行政院注重的是國家安全,也樂見立法院充分討論、交換意見。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將就三讀條文進行研議,後續處理會以國家需求及國家安全為考量。
對於立法院二十七日所通過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行政院對立法院版本表達高度遺憾。但行政院會審視立院通過的法案,是否符合國防自主及產業發展的需求,並就執行層面進行審慎考量。
李慧芝指出,原規劃的一點二五兆元的「國防特別預算」部分案項遭刪除後,行政院進一步提出無人載具特別條例,就是希望彌補急需戰力的缺口。李慧芝指出,政府仍將依既定國防戰略及作戰需求,窮盡一切努力,儘速編列所需預算,完成相關無人載具採購,持續強化國防戰力,並與國內產業共同提升關鍵技術與量能,確保台灣具備足以因應各項威脅的防衛韌性。 (相關新聞刊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