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下水道 水利局:規劃沒問題

台南市長黃偉哲重視下水道建設,多次進入下水道勘查。(水利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近期外界對於台南市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報告的年份提出疑慮,擔憂市府多年未進行檢討與改善。水利局八月廿八日澄清,單憑規劃報告的封面年份,較難以完整呈現市府歷年來「滾動式檢討」與實質建設的全貌。水利局期盼透過更完整的資訊分享,釐清工程實務上的運作機制,也讓社會大眾了解第一線治水人員的持續努力與實際成效。

水利局針對雨水下水道規劃與檢討機制,提出以下三點說明與澄清:

一、下水道系統規劃並無明文規定需「每年」辦理重新檢討。依據相關法規精神,下水道規劃係依據整體都市發展、水文地貌變化及實際治水需求來推動。水利局自民國一百年以來已積極完成包括原台南市六區、永康區、仁德區等十九個行政區之下水道規劃、規劃檢討或局部規劃檢討,提升下水道設計保護標準至最高五年重現級距。

二、辦理全市卅七個行政區的水道重新規劃檢討所需經費極為龐大,必須仰賴中央經費挹注。水利局皆視各行政區都市計畫區域內的治水需求,依照輕重緩急,持續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檢討與更新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絕無怠惰。

三、為解決部分未辦理全區規劃報告更新之行政區,因氣候變遷、降雨強度大幅增加,而產生的局部積淹水情事,市府採取更具機動性的作法針對須改善的箱涵啟動「局部幹線檢討」取代曠日廢時的「全行政區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