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精舍女信徒遭虐死案 王薀六百萬交保須科技監控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精舍蔡姓女信徒遭虐死案,主謀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案件上訴高等法院後,高院考量相關證人已完成交互詰問且手機鑑識報告完備,於八月三十一日裁定王薀以六百萬元具保停押,並施以科技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高院合議庭日前再次訊問王薀並聽取檢辯各方意見,考量重要涉案人及證人已於一審到庭證述,加上王薀提出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履約支付賠償金,認為施以重金具保配合科技設備監控,足以產生相當心理約束力,可確保後續審判進行。

高院裁定,王薀除交保六百萬元外,並責付給三名辯護律師,每日須於指定時段在限制住居處門牌前持個案手機拍照報到。同時,法院也嚴禁王薀接觸、騷擾被害人家屬或本案相關被告與證人,若違反規定將依法再次執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