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禽畜水產品抽驗結果 5件不合格遭罰27萬

食藥署經檢驗發現3件進口黃魚之殘留動物用藥不合規定。(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日公布市售禽畜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檢驗結果,經抽驗市售781件產品,共發現3件進口與2件國產品不符規定,總計已處業者27萬元罰款,食藥署呼籲民眾,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之產品。

食藥署指出,不合格的產品包括利享股份有限公司、新竹蔡O宏、新竹黃O欽等處抽驗的3件進口黃魚,分別被驗出含恩氟奎林羧酸、還原型結晶紫等動物用藥;2件國產品分別為金農牧場生產的皇金雞被驗出Tilmicosin,以及屏東謝O龍販售的午仔魚驗出恐雀綠。

食藥署表示,被驗出違規殘留的動物用藥品中,Tilmicosin為巨環酯類抗生素,目前無證據顯示具有致癌風險;恩氟奎林羧酸也是廣效性抗菌劑,過量使用可能導致腸胃不適;還原型結晶紫與孔雀綠都是具有抗菌性的合成染料,對人體致癌證據目前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