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因土地交易涉及詐欺等案件遭台南地檢署起訴,台南地院審酌其犯罪嫌疑重大,涉及土地交易及銀行貸款金額非微,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九月三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裁定指出,郭再欽偵查期間原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案件經檢方起訴後,八月卅一日移審台南地院。郭再欽坦承曾與同案被告就「興業段八筆土地」與宸峰公司簽訂總價一億八千八百四十八萬餘元買賣契約;另就「興業段九筆土地及其上建物」,由明祥馨公司與宸峰公司簽訂總價一億二千四百八十七萬餘元契約,並知悉宸峰公司後續將向銀行申請貸款,但否認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犯行。
法院認郭再欽涉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既遂、未遂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疑重大。考量郭為議定土地成交價格及簽訂相關契約人,銀行貸款金額非微,案件尚未完成審理,認有逃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