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緩刑遭駁 攻擊恐嚇律師 台中女確定入監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女子對多名女律師傷害恐嚇案,台中地院一審分別判一年二個月、一年徒刑。林女提起上訴請求緩刑,台中高分院認為林女藐視司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需入監服刑。

林女與親屬間有民事糾紛,對弟弟於訴訟程序中的委任律師心生不滿。中院一審審理時,林女對弟弟委任的女律師當庭辱罵,甚至作勢要掌摑,對方閃躲才沒受害。

一審再開庭時,林女弟弟又委託另一名女律師開庭後,林女追打女律師、拉扯頭髮,甚至潑灑不明液體。

全案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林女弟弟委託的第三名女律師又遭林女當庭辱罵恐嚇。

經其中兩名被害律師提起告訴,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將林女起訴。中院針對前案審理後,四月二十一日依傷害罪判林女一年二個月、恐嚇罪判一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林女提起上訴稱自己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犯後態度良好,請求緩刑。台中高分院則認為,林女僅因民事訴訟心生不滿遷怒律師,顯然藐視司法,日前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林女需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