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女內衣褲又砸窗 男判拘役40日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莊姓男子因與李姓女子有糾紛,去年底前往李女住處偷走晾曬在屋外的女性內衣褲,今年二月又持彈弓、玻璃彈珠射擊李女住家,造成三片窗戶玻璃及一片紗窗破裂。台南地院依竊盜、毀損罪判應執行拘役四十日,可易科罰金。

莊男坦承毀損,但否認偷竊內衣褲,辯稱曾傳給李女的內衣褲照片是「太太的」。法院查出,莊男曾透過LINE傳訊稱要去偷李女內衣褲,佐以李女證詞等證據,認定辯詞不可採。

法院審酌莊男竊取內衣褲並持彈弓破壞住家門窗,分別依竊盜罪判拘役卅日、毀損罪判拘役廿日,應執行拘役四十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