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長照住宿機構補助 每月加碼5千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0日通過調高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額度,將每月補助金額由目前的1萬元,調高為1萬5千元,全年最高18萬元,撥款週期也調整為一年2次,以縮短家屬墊付時間,另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同步提高每月5千元。

衛福部在行政院會中提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5年調增規劃,是為持續強化長期照顧服務,及對中重度失能者及其家庭的支持,今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中重度失能者入住長照住宿式機構,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提高至1萬5千元,並同步加碼補助入住身心障礙機構的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月5千元住宿費用,補助額度溯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至今年7月底已達477萬餘人,占總人口20.5%;為因應高齡人口快速增加的照顧需求,政府今年起投入1153億元推動長期照顧10年計畫3.0,除包括原長照2.0之服務項目,更強化醫療與照護的銜接,以及對中重度失能者照顧及其家庭的支持。

行政院指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是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相關補助於本月14日起開始申請,而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方案並未調整其原有補助制度,但另外提供申請每月5千元的住宿費用補助。

行政院表示,過去補助方案是以「年」為單位採計,入住超過180天才給付整年費用,未滿180天則不予給付。此次方案則調整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1/2以上,就獲得1個月補助,同時也將撥款週期調為一年2次,藉以縮短家屬墊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