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新綠能涉詐貸47億 再羈押3人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擴大偵辦誠新集團涉妨害綠能產業案,查出某國際投資公司林姓負責人等三人,涉嫌與已遭羈押的誠新集團陳姓實質負責人等人,以假出資、虛偽金流及股權移轉等方式,營造某集團入主誠新集團假象,涉嫌向聯貸銀行團詐貸近四十七億元。林男等三人經檢方聲押,均獲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南檢檢肅黑金專組今年六月底偵辦誠新集團相關案件後,持續追查共犯及金流,九月十日再指揮檢察事務官、台南市調查處及南區國稅局等單位,前往台北市等七處搜索,傳喚被告、證人共十三人,並提訊二名在押被告。

檢方調查,林姓負責人與曾、楊姓被告,涉嫌與誠新集團陳姓實質負責人等人共謀,以假出資製造虛偽金流,再搭配形式上的股權移轉及人事安排,製造某集團入主誠新集團假象,使聯貸銀行團誤信不實股權結構,自民國一一一年至一一四年間核貸並撥款近四十七億元,各銀行受損金額均達一億元以上。檢察官訊後認林男等三人涉嫌加重詐欺、洗錢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十一日凌晨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當日晚間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