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抽出備選國民法官

民政局隨機抽選出一萬餘人,做為一一六年備選國民法官,將交由法院端進行篩選與個案抽選流程。
(民政局提供)

實習記者王家林∕台南報導

配合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度,民政局十六日舉辦抽選作業,從符合資格的一百五十二萬八千五百三十位市民中,隨機抽出一萬五千人為一一六年備選國民法官,後續將進入法院端的篩選與個案抽選流程。

程序由民政局副局長吳明熙主持,邀請台南地院庭長陳金虎、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柯博齡及律師康文彬共同見證,確保過程公正、公開、透明。

民政局表示,《國民法官法》自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主要納入多元視角,增進大眾對司法信任。凡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台南市設籍滿四個月以上國民都具有資格,名單交給法院後法院進行資格複審,如排除因案被告等不具備資格者;排除從事法律、警政、軍事、政治等特定職業者;通過複審者,會被列入「複選名冊」,代表明年「有可能」被抽中前往法院擔任國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