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十七日發布新聞偵辦合法土資場以「跑空單」方式製作不實清運紀錄,掩護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案偵查終結,並依法聲請沒收一億零十六萬四千九百零六元,將負責人鄭姓被告等八人及該公司法人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夏姓被告為廣興龍開發機械負責人,承攬處理新竹建案廢棄物,並委由長呈貨運行載運至鄭姓負責人之榮新土資場處理。三方並簽訂營建混合物清除處理合約,約定合法處理,私下卻將大量廢棄物載往新竹縣關西鎮山坡地隨意傾倒。
夏姓被告為製造廢棄物已合法清運至榮新土資場處理之外觀,仍支付長呈貨運行每車二千五百元運輸費及榮新土資場每立方公尺一百五十元文書處理費,以取得不實之營建廢棄物流向及處理證明。長呈貨運行再派遣貨車往返上開拆除工程及榮新土資場,惟每車僅實際載運約一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進入土資場後僅短暫停留、繞場約三至十分鐘即駛離,以俗稱「繞場」、「跑空單」方式製造車輛GPS運輸軌跡。
榮新土資場人員則於營建廢棄物遞送三聯單上虛偽填載收受重量並簽章,製作不實清運、處理紀錄,再由土資場開立完成證明文件,虛偽表示上開工程所產生之九百八十八立方公尺、約五百四十九公噸營建混合物均已依清運計畫合法處理完畢,並將不實營運及清除紀錄登載於環境部相關申報系統。
環境部環管署推估,廢棄物若依法清除需耗資上億元,檢方據此向法院聲請沒收一億零十六萬餘元犯罪所得;另夏姓被告與蘇姓共犯已主動繳回二百五十萬元,檢方也查扣夏男名下房屋保全追徵,展現嚴查「假申報、真濫倒」的執法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