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自去年十一月起已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縣府持續嚴格查察。由動植物防疫所會同農業處畜產科及環保局加強查核養豬場是否有違規載運、貯存或餵飼廚餘等情形,並同步檢視場區門禁、人車進出、消毒設施及飼料來源,今年迄今已針對高風險場查核四十五場次,嚴守非洲豬瘟防線。
中秋佳節將近,烤肉、聚餐少不了香腸、五花肉和各式肉品,但吃得開心之餘,剩下的廚餘可別成了防疫破口。縣府防疫所提醒民眾,中秋節前後肉品、伴手禮及食品往來頻繁,民眾購買香腸、臘肉、肉乾、肉鬆或其他肉製品時,應認明合法來源,不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尤其千萬不要從國外帶回或網購含肉類製品。吃完烤肉後的剩食與家戶廚餘,也請勿任意丟棄,更不可提供豬隻食用,應交由清潔隊或合法清運業者妥善處理。
防疫所強調,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未經核可違規載運廚餘至養豬場,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裁罰基準,第一次違規即裁罰新臺幣二十萬元,第二次五十萬元,第三次以上最高可處一百萬元;另未經核可使用廚餘餵飼豬隻,依《飼料管理法》第一次裁罰二十萬元,累次違規最高可處三百萬元。如同時涉及違規載運及違規餵飼,首次合計即可裁罰四十萬元,累次違規最高合計可達四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