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峨眉鄉中盛村二名村長參選人涉嫌以每票一千至三千元現金向選民買票,新竹地檢署廿二日搜索二處、傳喚廿八人,查扣賄款三萬九千元。檢方訊後認二人涉案重大,廿三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均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方接獲情資,指新竹縣有村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檢察長柯宜汾指示主任檢察官蔡宜臻統籌,由檢察官沈郁智、陳芊?偵辦,另由檢察官黃依琳、徐瑞晟、陳柏維支援。
檢方廿二日指揮新竹縣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刑事警察局及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執行搜索,傳喚徐姓、蔡姓參選人及廿六名選民,合計廿八名被告到案。
檢方表示,徐姓、蔡姓參選人為挑戰現任村長姜瑞蓉、爭取當選,涉嫌於今年八月至九月間,分別交付村內選民一千至三千元不等現金,作為支持特定參選人的對價。檢方查扣現金三萬九千元、手機二支、隨身碟三個、選舉名冊一份及筆記本一本等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二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偽造或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認同,切勿以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換取選票;選民也應珍惜選票、拒絕賄選,檢警調將持續積極查察,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