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成功
馬太鞍溪悲劇日前屆滿週年,許多災民仍生活在重建煎熬中。一年過去了,傷痕未癒,部分災民展開實際行動,走上街頭或透過體制內管道,希望爭取更多重建空間與政策彈性;也有災民默默堅持自己的理念,在受創的土地上重建家園。不論是積極發聲或默默耕耘,受災者的身影都提醒我們:那場災難並未真正遠去。我們仍應追問:馬太鞍溪悲劇能否避免?合理的答案是,天然災害或許無法阻止,但重大傷亡並非不可避免。關鍵在於能否滿足以下四項條件:
第一,政府有專責防災機關:重大災害經常涉及不同部會與地方政府。河川治理、水土保持、氣象監測、消防救災、疏散撤離各有主管機關;平時各司其職,但面對堰塞湖這類跨領域、複合型災害,最重要的是要有能夠整合資訊、研判風險,並將專業判斷迅速轉化為行動的專責或常設機關;如此才能整合氣象、國土、水利、交通及地方政府資訊。該機關平時推動防災教育,災前統合風險研判與撤離決策,災後協調復原重建。美國於一九七九年成立FEMA,日本二00一年設防災擔當大臣;美日中央與地方政府也多設有防災專責機關。
第二,首長展現積極態度:領導者的態度是決定防救災資源能否快速有效動員的關鍵因素。一九九五年阪神大地震發生後,兵庫縣知事約兩個半小時後才抵達縣廳,行動遲緩受到檢討。二0二五年青森縣外海發生最大震度六強地震,高市首相約一分鐘後即下達指示,要求迅速掌握災情,並以「人命第一」全力救災;約三十五分鐘後,即公開向國民說明。從阪神到青森,日本的經驗提醒我們,關於重大災害,首長的態度與決斷,直接影響防救災資源動員的成效。
第三,社區具高度防災意識:社區自主防災能力,是保護生命的重要防線。去年光復鄉大馬村在馬太鞍溪災害中維持零傷亡,村長王梓安長期參與自主防災社區教育訓練,因而具有高度的災害風險與應變意識。自主防災社區雖由中央政府提供經費,訓練過程也有地方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協力,使社區了解警戒訊息代表什麼、何時必須撤離,以及撤離後要前往何處。馬太鞍溪的經驗提醒我們:發布警報不等於完成避難,收到訊息也不等於採取正確行動。只有政府預警與社區自主應變真正接軌,資訊才能轉化為救命的行動。
第四,防災教育受到重視:要做好前述三點,防災教育是關鍵。防災意識無法一夕形成,必須透過長期教育扎根。防災教育絕不只是學校教育,而應是全社會教育。重大災害來臨時,中央與地方政府官員要作決策,企業必須維持基本營運,非營利組織可能投入救援與物資供應,社區幹部要協助居民撤離,一般民眾則必須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與家人。因此,從政府官員、企業與非營利組織成員,到社區居民,每個人都應具備基本的防救災知識與風險意識。
馬太鞍溪悲劇屆滿週年的今天,我們更應持續檢討與思考如何精進防救災作為,不斷追問:「下一次,我們能不能做得更好?」我們無法阻止颱風、豪雨、山崩,也未必能阻止堰塞湖形成;但是,我們可以透過更具整合能力的防災體制、更負責任的領導、更有韌性的社區,以及更扎實的防災教育,降低災害演變成人命悲劇的可能。天然災害或許無法避免,但悲劇可以減少。如果馬太鞍溪留下的傷痛能轉化為制度改革、社區韌性與防災教育的力量,那麼這場災害留下的,就不只有傷痛,更可能成為台灣下一階段防災改革的起點。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