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有民眾日前在社群媒體公開自國外攜帶豬肉產品回台灣。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一日回應表示,經查民眾坦承九月二十七日從中國大陸入境時攜帶豬肉乾等,已依法開罰二十萬元。
屏東縣有民眾在網路分享影片,嬉鬧稱友人從中國大陸帶回豬肉製品竟未被檢出,跟二十萬擦肩而過,引發網友撻伐,防檢署後續針對貼文者及違規者資訊追查。
防檢署指出,防檢署高雄分署九月三十日已會同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針對張貼人及輸入人製作筆錄及訪談。
防檢署表示,經調查,輸入人陳姓民眾坦承九月二十七日從中國大陸入境台灣時於託運行李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一包,全案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罰二十萬元,該名民眾也已於一日簽收裁處書。
防檢署呼籲,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被查獲的處罰相當重,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為農業生產安全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