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廠商無照代刀 中榮兩名醫師遭檢上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榮總腫瘤神經外科前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前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3名醫材廠商替患施作椎間盤、腰椎關節手術,台中地院一審9月判處5人均緩刑,台中地檢署收受判決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量刑未洽,2日已提起上訴。

台中地檢署表示,有關台中榮總楊姓、鄭姓醫師等人違反醫師法等案件,經台中地院判決,中檢檢察官審酌第一審判決內容後,認定其中2名醫師部分,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尚有未洽,依法提起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楊孟寅、鄭文郁為貪圖勞務便利、鞏固醫材廠商關係,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2名林姓廠商進手術室,非法替13名病患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詐領健保署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共196萬元。

檢方說,廠商將醫材銷售額2、3成作為「公關費」給楊、鄭,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違法模式。揭弊者畫面拍到楊孟寅主刀時未刷手、沒穿無菌衣,由林姓廠商代刀,鄭文郁主刀時同樣沒刷手、未著無菌衣,由陳姓廠商代刀,鄭背對患者和他人聊天,還抱怨晚餐菜色。

檢方並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姓等3名廠商從業人員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違法模式。

全案經中檢偵辦後,今年5月間將楊姓醫師等5人依違反醫師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一審今年9月15日宣判,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楊孟寅1年4月、緩刑4年,鄭文郁1年2月、緩刑4年,3名醫材廠商人員各1年、8月、8月徒刑,均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