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
美國媒體彭博新聞社(Bloomberg)以「優比速(UPS)員工漏看電郵,令中國獲得F-35戰機零組件」(UPS Worker Missed Email, Letting China Get F-35 Parts)為題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6-10-07/ups-worker-missed-security-email-letting-china-get-f-35-parts
報導澳洲軍方透過商用快遞服務託運F-35戰機零組件,途經香港遭致扣留事件。依據報導內容,存在下述疑點,令人難以理解。
首先、能夠委商託運之零組件,機密等級必然有限;真正高度敏感之零組件,必然是由公務運輸體系負責運送,絕對不可能委商託運。
其次就是所有委商託運條件,必定是在辦理託運時就必須議定與確認,絕對不會事後再以電子郵件通報,另行提出其他託運條件;彭博報導內容與委商託運作業模式存在差異,真實性值得懷疑。
再者則是商業快遞貨品途經香港,是否必須申報通關入境?假若不須通關入境,是否仍必須申報?而香港政府或是香港海關能否查扣僅為過境中轉,但卻未申報通關以及實際入境快遞貨運物品?此皆有既定規範可循,要編故事也要來點會的,不能罔顧規範憑空捏造。
此外吾人亦須置疑,為何委託優比速(UPS)從澳洲運送零組件至美國本土,居然無法直航運送,反而必須透過南韓、臺灣或是香港等東亞航點中轉,此種捨近求遠運送過程,簡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從澳洲直航美國本土民用航班相當密集,優比速(UPS)不論是透過租賃貨艙或是安排專屬貨機運送,絕對都比安排從東亞航點中轉,然後再送達美國本土來得合理。彭博新聞報導情節顯然違背常理。
最後就要指出,假若香港當局要扣留報導所提敏感物件,必然在行政程序上要提出適當理由,同時亦要滿足必要司法程序與執法條件。就算香港海關扣留前述機密敏感物件係由北京上級授意,亦要符合香港本身行政規範與司法要件,絕對不可毫無章法胡亂行動。
而且若真有此等情事,華盛頓亦不可能視若無睹坐視不管,完全不採取對應行動。不論透過外交管道或是司法聯繫機制,華盛頓必然是會有所作為,怎可能會像報導所述情況,讓人覺得美軍對此完全莫可奈何無所作為呢?總而言之,彭博報導破綻百出疑點重重,值得吾人關注後續發展,以便確認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