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任姓男子因詐欺案獲判緩刑,原本有機會免去牢獄之災,沒想到還在緩刑期間,就因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重判十五年六月確定。這回不僅得為毒品案付出代價,連先前詐欺案獲得的緩刑機會也保不住。台南地院十六日裁定撤銷原緩刑宣告,意味著任男原本暫緩執行的六月徒刑,也得依法執行。
任男二0二四年九月因詐欺案遭台南地院判刑六月、緩刑二年,同年十一月判決確定,緩刑期限至今年十一月十五日。只要符合緩刑規定,原本就不必執行這六月徒刑,豈料距離緩刑期滿還有一年多,他便於去年九月再犯毒品相關犯罪,遭桃園地院判處十五年六月重刑。任男不服上訴,仍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今年五月判決確定。
由於任男在緩刑期間故意再犯他罪,且後案刑期遠超過六月,台南地檢署依法聲請撤銷緩刑。任男原本因詐欺案獲得的緩刑因此遭撤銷,除了十五年六月的毒品案刑期,還須面對先前六月徒刑的執行。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