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某里長候選人涉賄選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苗栗市某里長賴姓參選人涉嫌以每票新臺幣五百元、一千元不等之代價,交付該里具有投票權之選民,尋求投票支持,苗栗地檢署據報查察後,認該里長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選民二名則經檢察官諭知限制住居,其餘請回。

苗栗檢署據報苗栗市某里長賴姓參選人涉嫌賄選,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些項之投票行賄案件,旋即指派張時嘉主任檢察官、陳昭銘檢察官積極偵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執行搜索十四處,傳喚、通知共計十六人到案說明。

苗栗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可洽苗栗地檢署反賄選檢舉專線或掃瞄QR CODE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辦案團隊絕對確保檢舉人身分之保密,並積極查緝,以共同維護純淨之選風,鞏固國家民主之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