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
法國國會參議院二十八日通過一項法案,規定示威者須對街頭示威活動造成的損失負擔財務責任。儘管批評者警告,此舉可能限制人民的抗議權利,法案仍獲得通過。
這項法案是因應今年五月法國足球俱樂部巴黎聖日耳曼在歐洲冠軍聯賽決賽擊敗兵工廠後,巴黎爆發的暴動而提出。然而,近幾週法國各地因貧富不均與物價飆漲引發抗議活動,最終在十月十七日演變成法國多年來最嚴重的暴力事件之一,當天全國數以千計的商家遭到破壞和洗劫。
參議院以二百二十九票贊成、一百零五票反對,通過擴大適用範圍後的法案。支持法案的是在參議院占多數的右翼與中間派聯盟。這項法案已送交由法國各政治派系組成、目前呈現分裂局面的國民議會進一步辯論及表決。
極右翼領袖雷朋支持這項法案。民調顯示,她是明年春季總統大選中接替總統馬克宏的領先人選。
法國內政部長努涅斯在國會發言時,強調政府有「迫切需要」回應十月十七日發生的破壞事件與混亂局面。
他說:「我們不能再讓絕大多數國民,替少數破壞公物的人承擔代價。」根據法案規定,示威者可能被裁定須支付最高一萬歐元的賠償金,以彌補街頭示威期間造成的損失。
批評人士指出,即使某些人未參與破壞行為,只要被認定與肇事者有所關聯,仍可能被要求承擔責任。左翼議員指控,法國政府正以犧牲示威自由為代價,走向「威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