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行政院二十九日證實已經收到老福法修正案,但修法漏接弱勢長者,因此正研議法案內容,後續將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當中採取合法合憲因應作為。
藍白推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明訂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衛福部長石崇良前一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倉促修法恐致全台六萬六千名弱勢長者遭遺漏,預計一個月內提出因應規劃報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行政院正研議法案內容,後續將在憲法賦予的職權中採取合法合憲因應作為。根據推算,行政院若要採覆議手段,最晚期限為十一月六日。
李慧芝指出,政府制定政策一直秉持三原則,包含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且程序要合法合憲,照顧長輩是政府的責任,同時也要維護健保制度永續,更不能漏接最需要幫助的弱勢長者。
她表示,立法院這次修法卻刪除原條文有關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恐導致弱勢長者無法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