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翊慈/基隆報導
為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家庭照顧者的經濟負擔,財政部逐步放寬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擴大適用對象及親屬範圍。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即使沒有駕駛執照,只要符合相關條件,親屬名下供其使用的車輛也可申請免稅,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指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的民眾,若本人名下沒有車輛,其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均可依規定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其中,除配偶外,車主的戶籍地址、車籍地址或監理機關登載的住居所地址,須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址相同。至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有駕照且名下有車輛者,目前仍以本人所有車輛適用免稅;若無駕照但名下有車輛,則可選擇以本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辦理免稅。
此外,財政部也放寬同性婚姻關係的親屬認定,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當事人的二親等以內血親,以及二親等以內血親的配偶,均可比照二親等以內親屬認定。換言之,若身心障礙者符合相關條件,由同性婚姻配偶的二親等以內親屬提供車輛使用,也可納入免稅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照顧支持網絡。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基隆市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八○○)三○六九六九,或(○二)二四三三一八八八轉分機七三一至七三八,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