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機場飛航管制員涉偷拍女同事如廁!法院判刑6月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蔡姓飛航管制員暫調恆春機場服務期間,涉嫌偷拍女同事如廁,並企圖破壞犯罪證據;屏東地院依非法蒐集個資、偷拍性影像未遂及損壞公務物品等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是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高雄近場台飛航管制員,二0二五年十一月一至九日暫調恆春機場服務,期間涉嫌在機場塔台管制區三樓廁所內,放置具有錄影功能的微型攝影機。

十一月四日中午,蔡男將攝影機架設在廁所內,成功拍攝一名女同事如廁畫面。十一月八日上午,他又將攝影機放回同一處,企圖再次偷拍,沒想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進入廁所時發現地上有微型攝影機,立即撿起報警。

警方獲報後,趙姓員警會同恆春航空站駐站消防員到場,女同事將攝影機交給員警保管,並確認設備原本架設位置。蔡男當時也在場,竟以機場工作人員身分示意想查看攝影機,員警一時未起疑,便暫時交給他。

不料,蔡男拿到攝影機後,竟抽出記憶卡並將其彎折損壞,再塞回設備內;員警取回攝影機後,準備讀取內容時,才發現記憶卡已遭破壞,無法讀取。

屏東地院審酌,蔡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分別依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六月,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