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巴基斯坦突禁飛 賴政府應防範連鎖效應

巴基斯坦日前一度短暫關閉長榮航空(圖)和華航飛越其領空權。(長榮航空提供,資料照)

巴基斯坦國防部長日前突然宣布,依據「一個中國」原則,已關閉我國籍航空公司飛越其領空權,但又在數小時後撤銷禁令,巴國民航局改口稱已重新核准華航與長榮航空得以飛越領空,唯期限到明年三月二十七日。華航、長榮航空捏了把冷汗,畢竟南亞航線是台灣飛往歐洲的重要航道,倘若必須繞道,不僅增加成本及飛行時間,更是對我國對外關係的一大重創。

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此表示,會全力維護在國際航空上的主權和權益,期盼若干國家不要刻意干擾、破壞國際航空安全。外交部譴責中共當局背後操控,「嚴重貶抑台灣主權的扭曲論述,並將空域政治化及武器化」。美國國務院也回應,「樂見巴基斯坦撤回拒絕台灣民航公司進入其空域的報導,也反對北京脅迫行為」,強調「商業航空的決定應基於安全而非北京的政治要求」。

這是繼中共當局施壓非洲三國禁止賴清德總統專機飛越飛行情報區之後,最新的兩岸外交角力,顯示北京當局對民進黨政府不抱任何期待,進一步收緊台灣的國際空間。賴政府不能只是口頭抗議或譴責而沒有實際行動,否則恐怕會面臨更多層出不窮的外交挑戰。要知道,光靠美國等民主國家發聲並不夠,若無法搭配足以讓兩岸外交休兵的策略,這種突襲考驗恐會接連而來。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每個主權國家對領空確實有「完全且具排他性」的權利,第六條即明文要求「定期國際航班須取得相關國家的特別許可或其他授權」,且第九條也詳列「國家可基於軍事必要或公共安全,限制航空器飛行」之條文。換言之,若從此一公約條文來看,巴國確實可禁止華航及長榮航空飛越其領空。

只不過,這種情況應屬政治干擾的特例,畢竟若毫無理由就拒絕其他國家民用航空器無害通過,不僅國際航空公約精神將蕩然無存,更恐造成各國把領空當成外交利器。因此,該公約第十一條才會有「非歧視原則」適用於所有國籍航空公司,巴基斯坦的決定實際上已違反該項原則。

巴基斯坦髮夾彎讓台灣暫時鬆一口氣,不過賴政府更應謹慎以對。我國並非國際民航組織(ICAO)正式會員國,雖在馬英九政府時期曾出席年會,但仍因兩岸關係惡化而中斷。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此一事件凸顯了台灣應參與ICAO的重要性,也呼籲ICAO要求各國遵循相關規定。此外,此一事件也凸顯了國際地緣政治對民航安全的影響,而政府的相應作為不僅在於確保國籍航空與旅客的權益不受影響,也同時在國際層面上要有能力維護航行自由與民航安全。

「空域不應武器化」不能只是政治口號,沒有實際行動的支持無法有效反制這種對台灣相當不友善的措施。美國及歐盟陸續批評巴基斯坦作法不當,但後續若沒有強制作為讓其他國家投鼠忌器,很難相信中共當局會就此縮手。

政府應重新檢視華航、長榮航空的現有航線,特別是針對與中共當局有密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推想是否可能發生類似爭議,並且預作防範措施以降低突發狀況。為防止措手不及,政府應儘速協調各友好國家的航空情報區的溝通與聯繫,一旦舊事重演,就可迅速對接以降低衝擊。

歸根究柢,賴政府仍應設法恢復兩岸溝通機制、減少彼此誤判,避免政治歧見波及其他層面,進而對台灣整體利益造成嚴重傷害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