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務車酒駕車禍 區長降調查辦

安定區長李佳隆六日晚間於永康肇事,經警方調查才發現竟是酒後駕駛公務車上路。(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張淑娟/台南報導
 酒駕零容忍!安定區長李佳隆,六日晚間六時許,駕公務車行經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傳出車禍,酒測值0點一六毫克,立即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市長黃偉哲得知震怒,已將李佳隆調任非主管職候查,將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
六日晚間六時許,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傳出車禍,一名黃姓女騎士遭汽車擦撞倒地手腳受傷。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汽車駕駛為安定區長李佳隆,駕駛車輛為公務車,經酒測發現李酒測值0點一六毫克,立即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據了解,李佳隆當天是應里長和宮廟主委之邀,前往提供工程建議,過程中應該喝了酒。晚間六時許自行駕駛公務車返回安定途中,行經中山南路欲右轉時,與同向直行的黃姓女騎士擦撞,黃女手腳輕微擦傷、婉拒就醫。永康交通分隊立即介入協助,經酒測後發現李佳隆為0點一六毫克,涉犯酒駕肇事立即交由分局警方帶回偵辦,將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
 市長黃偉哲得知後震怒表示,政府已制定實施加重酒駕處罰規定,公務人員更應以身作則,若酒駕肇事,絕不寬貸。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顏振標指出,李佳隆酒後駕駛公務車肇事,現已被調任非主管職,市府將在調查後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
 雖然,李佳隆的酒測值並未超過法定標準值0點二五毫克,但酒駕肇事已經觸犯刑責,區長李佳隆涉酒駕肇事,未來將面對刑、民事及後續賠償、懲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