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資遣懷孕員工 勞團控歧視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近日傳出富豐國際食品公司趁疫情期間資遣員工,其中包括兩名孕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這名黃姓員工二十一日在勞團的陪同下赴勞動部陳情,控訴公司「根本是懷孕歧視」。
 針對這起個案,勞動部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僱主不得懷孕歧視,如發現雇主違反規定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經查明如有具體事實並確認為「懷孕歧視」,將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若有虧損或業務緊縮情形,在資遣勞工前仍須符合解僱的最後手段原則,勞工遭解僱發生爭議時,可向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也可依勞動事件法提起民事訴訟,並可透過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先行回復工作。
 2020工鬥前往勞動部陳情,指出富豐國際食品公司在疫情期間,以景氣低迷務緊縮為由,二月二十四日資遣七名員工,其中兩人正值懷孕。一名女員工不接受資遣,公司竟連兩月不發給薪資,且資遣員工後二十六日即徵才。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彭宏達指出,富豐公司一邊資遣懷孕員工、一邊徵才,根本視法律為無物。
 黃姓女員工表示,半年多前開始到富豐公司上班,二月上旬公司即以業務緊縮為由,表示將放無薪假,擅自把勞保投保級距降為最低的二萬三千八百元,二十四日資遣時直接把勞健保退保,根本是懷孕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