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有多次竊盜前科的顏姓男子,見路邊在曬蒜頭且蒜價高漲,竟萌生歹念,分別連續在西螺鎮及莿桐鄉竊取蒜頭,得手後變賣花用殆盡,雲林地檢署指揮虎尾警分局將顏嫌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四十四歲的顏男於本月二十日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雲林縣西螺鎮某處,見現場有民眾在路邊曬蒜頭,萌生歹念,徒手竊取現場之蒜頭二袋(價值二千元),復於二十四日駕車行經莿桐鄉甘西村某處前,見現場民眾將已剝好的蒜頭放在騎樓下,徒手竊取蒜頭二袋(共計約一百台斤,價值約一萬一千元),並將上開竊得之蒜頭均變賣花用殆盡。
另顏男又於二十七日駕車至虎尾鎮東屯里某牛肉加工廠,佯裝購物,趁店長不注意之際,徒手竊取牛腱一箱(共計約二十五台斤,價值約五千五百元),得手後逃逸。
檢察官於二十七日掌握顏男行蹤,旋即指揮警方在雲林縣斗六市某汽車旅館內,將顏男拘提到案,並查獲上開牛腱一箱,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向台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