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府城廣角鏡 〉獨派制憲公投舞劍意在蔡英文

 桂宏誠
 獨派大老辜寬敏成立的「台灣制憲基金會」,四月三十日向中選會提出兩件「台灣新憲法意向公投」的提案。而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提出警告,指出此將嚴重威脅台海和平,「把台灣推向極其危險的深淵,給台灣民眾帶來災難。」中共對於獨派推進台獨之舉,自會發出警告式的回應,但此際獨派發動「制憲公投」的政治大動作,恐怕舞劍的對象只在於蔡英文而已。
 中國大陸訂有針對「台獨分裂勢力」的《反分裂國家法》,「制憲公投」固然構成了中共對台採取「非和平方式」的時機,但獨派提出這兩項提案的主要目的,其實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因此,公民連署「制憲公投」的目的,可能只是獨派和民進黨等綠營即將掀起的茶壺內風暴,想藉由逼迫蔡英文來換取執政資源及利益。
 「台灣制憲基金會」將提出公投的兩項提案,分別是「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及「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然而,公民投票制度具體來說,是針對法律案和公共政策的「創制」和「複決」,亦即僅有《公民投票法》第二條所定「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及「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這三項之一,才為合法提出且可舉行之「全國性公民投票」。
 如果真的要「制定新憲法」,且係依「體制內」的程序來進行,目前也只有依據憲法所定的修憲程序,從修憲內容中來達到「實質制憲」的目的。只不過,發動這個憲法程序的機關是立法院,公民並無發起修憲的權利,且憲法對修憲程序設置了難度相當高的門檻,目的也正在於避免修憲成了易於操縱的民粹鬥爭。
 事實上,國台辦對獨派推動制憲公投發出警告,也意味了希望台灣維繫既有「中華民國」的憲法法統。此對於口口聲聲說「維持現狀」及最捍衛中華民國的蔡英文及其所領導的民進黨政府,其實彼此應該是「心靈相通」的。照理說,民進黨政府在制憲這個層次的議題上,不應默不作聲才是。
 然而,大陸委員會針對朱鳳蓮提出的警告,卻只回應「基於憲法主權在民原則,公投是公民應有的政治權利及直接民意的展現,屬於民主社會意見表達的常態。」這應當屬針對中共官方提出警告的暫時性回應,未必表示民進黨政府未來真的會讓「制憲公投」成案。
 從「制憲公投」的兩項提案內容來看,就算未來在中選會能夠成案,且也完成公投而獲得同意,蔡英文仍未必會照著公投的結果,真的邁出制定新憲法的那一步。畢竟,啟動修憲程序的權責在立法院,不是總統;而若要推動制定新憲法,已屬憲政體制外的政治運作,也非憲政體制內的總統才能推動,更無須先以公投來給蔡英文推動制憲的壓力或正當性。
(作者為民主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本文為大華網路報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