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為確保民眾使用安全醫療口罩,在四月二十日會同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等檢警單位,查獲太保市某公司囤積仿原廠公司的醫用口罩外包盒六箱共計三千一百七十七盒,疑似為醫用口罩約九萬餘片。現場還有未申請許可證的額溫槍有一百五十五支,以及防護衣六百件等防疫物資,除當場查扣,並依違反藥事法規定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據調查,涉案的太保市某公司是向彰化的醫療器材行收購瑕疵口罩,也向口罩工廠訂購半成品加工,低價買進不良瑕疵品,或是口罩的半成品。進貨再加耳掛線和鼻樑壓條,以八元的價格轉售,一片價差至少有五元之多。其他防疫物資的額溫槍未申請許可證,且僅有簡體字。防護衣有破洞材質也差,只能勉強套住身體前半部而已。
衛生局指出,不法醫療器材主要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及輸入的藥物。因此,此案查獲產品即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及輸入之醫療器材,將以藥事法第八十六條裁處。從一月到四月,黃姓嫌犯賣出的口罩初估有四十多萬片。由於嫌犯轉售給其他廠商,警方正追查流向,黃嫌則依違反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強調,不肖業者見防疫物資需求大增便有機可乘,囤積哄抬醫用物資謀取暴利,販售不法醫療器材罔顧民眾健康。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或公然挑釁公權力,衛生局將秉於厲行打擊不法藥物決心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