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擴大照顧弱勢族群,減輕其經濟負擔,台南市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十四日起至一一0年五月十三日止,針對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減半,凡持當事人有效期限內的證明文件,鑑定案件規費徵收一千五百元、覆議案件徵收一千元。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市長黃偉哲關心弱勢族群,有感於其維持生計原就不易,加上近期受到疫情衝擊,更顯困窘,為減輕弱勢族群申請肇事鑑定的經濟負擔,交通局決定針對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實施減半徵收規費一年,施行期滿再行檢討。
交通局指出,萬一發生車禍憾事,為釐清雙方肇事責任,當事人可向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事故鑑定及覆議,身心障礙者或低收入戶,可在有效期間內,申請規費減半,相關資訊可至交通局網站查詢或電洽二00六九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