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退避權不是退縮權

台南市長黃偉哲一日上午主持開訓典禮,期透過本次訓練建立更安全的救災標準作業程序。 (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府消防局於一日起辦理為期九天的「火災現場危害分析及退避權訓練」訓練課程,針對分隊長及小隊長、中隊長及副中隊長等一四九名幹部進行訓練。市長黃偉哲一日上午主持開訓典禮,期透過本次訓練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確保消防員安全為前提執行救災任務。
 南市政府消防局指出,因應消防法增訂條文,「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後,採取適當之搶救作為;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南市府率先規劃火災現場危害分析及退避權訓練」課程。
 本次訓練對象針對分隊長及小隊長、中隊長及副中隊長等一四九人;希望幫助初期指揮官瞭解火災現場危害分析及退避權的規定,除了法規及狀況判斷外,熱顯像儀訓練及實火燃燒櫃也是訓練重點,以利火場指揮官因應不同災害現場,執行最適判斷、決策,減少民眾與人員安全風險。
 市長黃偉哲強調,退避權不是讓消防人員退縮,而是希望在個人安全性確保的情況下,才能順利執行任務。期能將退避權的概念向消防人員及民眾說明清楚,避免日後引發困擾。而且,面對人命關天的緊急情況,必須先做好自身安全管理,才能有效執行救災搶險的任務,也期望本次訓練,訂定清楚的表準程序。
 南市府消防局長李明峯呼籲,救災現場狀況瞬息萬變,指揮官更需負起現場「救災安全之責」,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後,採取適當搶救作為。確保所有救災人員的安全及盡全力拯救、保護市民生命及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