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逐年增加,其中又以青少年事故占大宗,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與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呼籲加強管理,促請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規範騎乘年齡、交安教育、強制保險、掛牌上路。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車輛管理,立法院去年曾修法,針對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未戴安全帽等有所規範。日前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等二十二人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主張明訂電動自行車最低騎乘年齡、加保強制保險、掛牌方可上路,目前已完成一讀,後續待進一步排審。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與蔣萬安三日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完成修法,限制電動自行車最低騎乘年齡,要求駕駛領取購車補助須先完成駕駛課程方可上路,將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險,以及規定電動自行車檢測合格後,應辦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得行駛道路,以維護騎乘安全。
蔣萬安指出,騎乘電動自行車目前因無年齡限制,加上免考照,近年來已成為很多縣市特別是偏遠地方便利的代步工具,越來越多年輕學子騎乘上學,但很多規範並不清楚,容易發生事故,近五年電動自行車事故和死傷人數統計,占比最多的是集中在十五歲至十七歲,次多的落在十二歲至十四歲,有必要檢討和修正交通法規。
與會的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說,台灣目前約有四十九萬輛電動自行車,衍生的安全議題應該予以重視,包括限齡、掛牌、保險等。對此,已陸續啟動會議多次溝通,大致也有相關的共識,後續大家可以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