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期間口罩成為重要防疫物資,未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的慶豐商貿公司,涉嫌在新北市的倉庫分裝口罩等醫療器材,士林地檢署調查後,四日依違反藥事法將陳姓負責人起訴,楊姓、林姓、張姓員工則獲緩起訴。
檢方指出,慶豐公司從民國一0七年起,分別向上游廠商威欣利公司進貨「醫用口罩」,向威尼斯公司進貨「好貼膠布」,向明興公司進貨「便利妥急救敷料」。
分別進貨後,陳姓負責人再於新北市八里的辦公室及倉庫內,指示員工徒手自行分裝,印製批號及保存期限,再透過下游藥局對外銷售,分別賺取六十二萬、五百萬、一萬元,累計不法所得共五百六十三萬元。檢方今年二月搜索慶豐公司,在廠房查扣七千六百八十片口罩、一百三十萬餘片OK繃及敷料貼等物。
檢方表示,慶豐公司僅持有醫療器材販賣業的許可證,未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因此觸犯藥事法的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嫌,考量陳男已繳交五十萬元不法所得,建請法院判處適當之刑,三名員工因深表悔意,緩起訴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