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大同路大樓內三樓的狐仙堂前年起火,火勢順玻璃帷幕上竄延燒至十樓。(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前年七月南市東區大同路一處住商混合大樓傳出火警,火勢因煙囪效應迅速竄燒,三樓至十樓慘遭祝融波及。據調查起火點位於三樓狐仙堂台南分堂倉庫,負責人葉男遭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葉疏於維護檢修電路設備,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判處四月徒刑。 一0七年七月十八日中午十一時許,大同路一處十二樓住商混合大樓傳火警,自三樓狐仙堂沿玻璃帷幕向上延燒,南市消防局獲報動員百餘人灌救,經約九十分中順利撲滅,然而三至十樓全遭火勢燬損,幸受困十六人均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