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輸掉議員寶座 劉茂群刑事判無罪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七連霸議員劉茂群,上週三才因被控以蘋果禮盒賄選,遭判當選無效確定,失去議員資格。但同案中,她另被控違反選罷法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十八日駁回上訴,仍維持無罪判決,形成刑事無罪、民事卻判當選無效應解職的特殊狀況。
 由於劉茂群一、二審都獲判無罪,檢方若要上訴,必須具備刑事速審法規定的違憲等上訴理由。
 前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八德區市議員候選人劉茂群,於選前半年、民國一0七年六月間,以祝賀名義,致贈桃園市八德區陸光四村社區管委會各棟管理委員,每人一盒單價高達七百三十元的蘋果禮盒,並向各棟委員請託投票支持。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罪嫌將劉女及助理呂英蘭起訴。一審桃園地院指出,蘋果禮盒的價值未背離社會一般祝賀的送禮尺度,認定劉等二人並無賄選犯意,今年初判決劉、呂二人無罪。高院二審昨日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檢方除在刑事上對劉女二人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另在民事上,也對劉女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劉女當選無效。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劉女贈送價值不菲的禮盒,已涉及行賄行為,本月十日駁回上訴,判她當選無效確定。依選罷法規定,劉女被解職後,由同選區落的無黨籍段樹文遞補市議員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