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三十日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是否違憲,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歷經三小時的辯論後,審判長許宗力宣示辯論終結,將於一個月內指定公布解釋的日期。
中投公司、婦聯會、國家發展基金會等六個團體,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部分資產遭凍結,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其中第四庭、第六庭等多名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
大法官三十日召開憲法法庭,邀集黨產會、婦聯會及專家學者等人到庭,就黨產會條例相關法條有無違憲陳述意見。聲請釋憲的法官,以後續仍將審理相關案件為由,為避嫌決定請假不到庭陳述。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指出,從威權轉型到民主的國家,必須面對過去黨國不分的情況,執政黨對人民財產權的不當剝奪,全世界都是如此處理,因此黨產條例是轉型正義重要的一環,請求宣告合憲。
國家發展、民族、民權三基金會代表律師葉慶元說,黨產會職權行使已侵害法院職權,人民私權爭議,應由無利害關係的公正機關審判,但執政黨指派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擔任黨產委員,剝奪國民黨等獲得正常法律審判程序與救濟的機會,應宣告違憲。
鑑定人、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董保城認為,處理黨產須由憲法明訂,黨產會欠缺民意正當性及獨立性、不超然且不中立,侵害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