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幼兒園該不該設監視器,七日台南市幼兒教育發展協會等幼教團體前往議會旁聽,協會認為強制幼兒園教室內裝設監視器,實屬不宜,且對肖像權侵害是巨大影響,籲落實輔導機制提供輔導資源。議會民進黨團也認為有必要充分討論再議。
七日,台南市幼兒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王華勇和台南市幼托教育創新協會理事長楊鳳明等幼教團體人員和幼教師等,一同前往市議會旁聽有關幼兒園設置監視器的相關自治條例審議,他們也發表聲明指出,教室內裝設監視器,實屬不宜,且裝設監視錄影設備,應該是以校園及學生安全為主,若強制幼兒園班教室內設監視器將會是監視器入侵教室之始,將讓學生與教師視同犯人般被監視,不該是台南市希求的教育模式。
此外,這也是對肖像權的侵害,尤其有些家庭背景較特殊不宜曝光的孩子,其學習狀況會影響少數家長的反彈,屆時是否會造成另一種困擾(如特殊生的安置問題)。再則,協會也認為要落實三級輔導機制,提供輔導資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設輔導室,但台南市的幼兒園卻沒有資源,所有日常的狀況都由幼教老師承擔,其實幼教師是需要專業的諮商與協助,並加強親師信任合作。
另,民進黨團也於七日審議該案時召開檢討會議,總召邱莉莉指出,自治條例不只是裝設監視器的問題,還有罰則等均有必要充分討論,黨團並非反對設置監視器,而是有充分時間來討論,畢竟每個孩子都是我們的寶貝,有必要建立安心安全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