疝氣手術後睪丸壞死影響生育 醫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劉姓男子作疝氣手術,事後右側睪丸壞死遭切除,影響生育,劉憤而提告。台南地院認張姓醫師所做醫療判斷,並無明顯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判張無罪。
 張姓醫師4年多前為劉男疝氣開刀,後因右側睪丸疼痛返院急診,轉給石姓醫師緊急手術,術中石發現右側睪丸缺血,向張姓醫師諮詢後未再打開手術傷口,僅做睪丸固定術。事後劉男右側睪丸壞死切除。
 張姓醫師說,經由石醫師告知病人是他的疝氣修補手術病人,請他去會診,石向他表示病人睪丸已經缺血壞死,建議切除。他表示,石醫師詢問他是否與疝氣修補手術有關,是否要打開手術傷口進一步救治,但石之前就已經表示睪丸壞死建議切除,所以他反對打開傷口,石醫師也接受他的意見認為不需打開傷口。
 法官認為衛生福利部醫審會鑑定意見並不完整,未針對本件具體個案情況,諸如距離原疝氣手術時間、有無其他醫學上風險,及實施該醫療行為是否對於該疾病具有顯著性的效果為實質審認,醫師所採取或不予採取的醫療處置行為是否確有明顯違失等等。而僅單憑張醫師在手術會診中認為無打開原手術傷口的必要,而拒絕打開傷口進行處理,有違其所舉的文獻報告,即遽認張的醫療決策不符合醫療常規,稍嫌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