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成立率26.4% 台南6都第1

市府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成立勞資會議,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記者陳佳伶攝)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延長工時加班、女性夜間工作等,都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市府勞工局說,目前台南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有一萬多家,成立率為百分之廿六點四,成立率是六都第一名,該局將鎖定未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輔導成立,以保障勞工權益共創勞資雙贏。
 勞工局說,一0七年通過修正勞基法,新增相關「勞資會議」同意事項,勞資會議被賦予更多協商任務,重要性與日俱增,其中包括七休一鬆綁例假彈性調整規定、放寬單月加班時數上限可達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卅八小時、輪班制勞工在更換班次時之休息時間彈性化等,都須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才能實施。
 此外,勞基法亦規定,若雇主要使勞工加班、或是運用二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以及使女性夜間工作等,都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違者,得處兩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表示,南市現有公司登記家數三萬八千五百廿五家,成立勞資會議一萬零一百七十一家,勞資會議成立率為百分之廿六點四、成立率是六都中第一名;為防止勞工過勞危害,落實勞工參與制度,該局啟動強化勞資會議輔導計畫,將鎖定轄內尚未舉辦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輔導其設立,呼籲尚未成立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應積極籌設,以免違反勞基法時受罰。   為輔導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及運作勞資會議,針對尚未成立勞資會議或已成立而不知如何運作之事業單位,勞工局將派任專家學者入廠免費提供輔導,並協助依法召開及運作勞資會議,以促進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