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王姓女子與高中同學陳男有金錢糾紛,一天晚上在路上見到陳男,竟持木棍追打,王女還押他上車載到郊外逼他下跪再強塞檳榔,還拍成影片上傳網路。台南地院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將王女判刑七個月,可上訴。
王女和陳男因金錢紛紛,陳男的家屬為避免衝突,特別要求王女家屬於二0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至警察局商討處理事宜,王女對陳男的家屬協商債務時的態度很不滿。隔天晚間,王女在麻豆街上偶遇陳男單獨一個人,直接上前拉扯並拾地上木棍追打陳,陳躲進附近商家求助,王女持續持棍在外叫囂。陳男擔心店家困擾走出,遭王女及友人開車載往善化產業道路,用棒打額頭,逼他下跪再強塞檳榔,還拍成影片上傳IG分享。
法官勘驗王女餵食陳檳榔的畫面,見她臉部表情很不友善,並後製文字「我請你吃檳榔你還告我,你壞壞」等語句。另段陳下跪影片中,王女說「啊昨天在警察局咁有很唱秋(台語,囂張之意)」;陳回說「有」。王女又說「究唱秋吼」;陳答稱「究唱秋」。最後,法官不採信王女的辯詞,認定她將侮辱人的過程拍攝成影像,再以加註戲謔文字的方式放在社群供人瀏覽,法治觀念偏差,行為手段惡劣,應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