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央氣象局二十二指出,輕度颱風巴威朝遠離台灣的方向移動,可能在二十三日上半天就會解除海上颱風警報。
根據氣象局二十二日資料顯示,當天上午十一時,巴威颱風在花蓮的東方約一百二十公里海面上,以每小時十四轉十一公里速度向北北東轉東北移動,行進方向正逐漸遠離台灣,七級風暴風半徑仍維持六十公里。
氣象局指出,巴威暴風圈已進入台灣東半部海面,對台灣東半部海面及台灣北部海面構成威脅,但原則上不會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可能在廿三日上半天就能解除海上颱風警報。
然而,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氣象局二十二日發布十四縣市大雨特報,高雄市、屏東縣應防局部豪雨,基隆北海岸、東半部、南投、嘉義、台南地區及大台北、台中、雲林山區防局部大雨,並注意溪水暴漲、雷擊及強陣風,低窪地區防淹水。
中央氣象局於昨日上午十點三十分發布「巴威」海上颱風警報,花蓮縣政府並於昨日下午一點完成緊急應變中心二級開設,並同步劃定「花蓮縣海岸,海港及港埠」等區域範圍為禁(限)制區域,由於「巴威」颱風路徑持續向台灣北北東方向移動,及其外圍環流影響,花蓮縣沿海地區產生一波波長浪,海巡人員也前往海邊勸離觀浪民眾。
因應花蓮縣政府公告「花蓮縣海岸,海港及港埠」為警戒區域,海巡署第十二岸巡隊,昨日下午一點,編組各轄屬單位海巡人員,逐次針對公告警戒區域拉設封鎖線,防止民眾進入,並採定點及機動方式,於七星潭、鹽寮、磯崎及石梯坪等民眾易觀浪熱點,運用各式廣播器材實施民眾勸離工作,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十二岸巡隊表示,「巴威」颱風中心可能影響區域為東北部,外圍環流仍會對花蓮地區造成影響,岸巡人員於風災期間將持續堅守崗位,同時呼籲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避免前往岸際逗留及觀浪,發佈禁(限)制公告期間,若民眾擅入管制區域經勸導不離去者,可依違反災害防救法,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