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政策會三十一日舉辦公聽會,討論落實十八歲公民權等修憲議題,對於公民複決高門檻困境,學者認為,很難修憲解決,學界曾討論過是否能從聲請大法官釋憲角度來解套。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民進黨政策會共同舉辦憲政改革公聽會,由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主持,討論主題為「落實十八歲公民權」。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與會的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說,對於選舉權下修十八歲,沒有太大爭議,但困難的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的公民複決高門檻問題規定,這把修憲綁住,導致沒有一個政黨敢打包票說修憲一定會過,要如何合憲的修憲,大家可以討論。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說,如果公投或修憲案無法通過,有必要請大法官對憲法第一百三十條進行憲法解釋。他也認為「十八歲公民權」,比較好的說法應是「十八歲政治權」。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及范雲都出席這場公聽會,表態支持十八歲公民權。吳思瑤提到,十八歲公民權與考試院、監察院的廢除議題,都同等重要,希望匯集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