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菲律賓籍男子肯尼斯,去年搭機從美國飛來台灣時,被控趁機對鄰座的美國籍女子伸出狼爪,並指侵得逞。一審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四年,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台灣高等法院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
目前仍在押的肯尼斯,昨日被高院提訊到庭聆判,獲知仍判刑四年後,感到不滿,還押時以英文對媒體表示判決「不公平」。
去年八月十二日下午,肯尼斯從美國西雅圖搭乘長榮航空班機前來台灣。他被控於飛行期間,趁燈光熄滅期間對鄰座的美籍女子伸出狼爪襲胸,因被害女子不敢大聲反抗,他竟得寸進尺指侵女子下體得逞。
被害人嚇的不敢反抗,後來還是哭著向機組員求援,機組人員通報後,於班機降落桃園機場時,由航警人員將肯尼斯逮捕,依性侵罪嫌送辦,並予以羈押至今。
肯尼斯於開庭時坦承做錯事,但表示沒有違反女子意願,因為對方當下未明確抗拒、也未馬上求助。
高院指出,被害人的指控並非無據,且她的大腿驗出肯尼斯的DNA,認為肯尼斯無視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至今未顯示真摯悔意,一審量刑適當,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度。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