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無法出海作業 中央補償1.2億

 南方澳跨港大橋發生崩塌阻斷航道,壓損三艘漁船造成外籍船員六死、九傷,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到蘇澳區漁會協調無法出港漁船補償事宜。 (漁業署提供)
 記者陳建興、林坤瑋/綜合報導
 南方澳跨港大橋發生崩塌阻斷航道,除了造成外籍船員六死、九傷外,也導致靠港漁船無法出海作業,交通部長林佳龍三日表示,將要賠償五百一十艘漁船共新台幣一億二千萬元。至於被斷橋壓毀的三艘漁船,會另外賠償。
 農委會昨日已公布漁船賠償標準,以八百八十元作為每日每噸之產值,按在港無法作業漁船總噸數乘以前述之產值,作為每日補償金。至於賠償金額多少,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指出,因為每艘船的噸位不同,必須等船東申報彙整後統計才可知道。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日親赴宜蘭與相關單位前往慰問船主,並協調無法出港漁船補償事宜,針對遭壓損之三艘漁船部分,陳吉仲向船主表達關切之意,並將協助爭取應有之賠償;此外無法出海作業之漁船有五百餘艘,為減少漁民損失,昨日協調會中蘇澳區漁會代表漁民提出請求。
 經協調後的補償部分,王正芳表示,以八百八十元作為每日每噸之產值,按在港無法作業漁船總噸數乘以前述之產值,作為每日補償金,未出港日數以四日(含受困及整備等)核計。
 漁筏及未滿五噸漁船以五噸計,因漁船吃水無法通過臨時航道,需拆除船上網具等設備者,經向蘇澳區漁會申請並完成拆除者,每船補助三萬元,至於移泊至商港區替代碼頭之漁船,加冰每支補助一百元,至航道恢復為止。 
 王正芳說,補助對象限以最近一年內(一0七年九月三十日至一0八年九月三十日)有出海作業漁船一0八年十月一日前一週已經聘僱引進外籍船員、已加油、加冰整備出港者,或前一年船體維修(含主機)者。
 另為慰勞救災人員及慰問受傷外籍船員,由漁業署代理署長張致盛前往羅東聖母醫院探視及慰問受傷之外籍船員,並致贈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