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吸毒勒戒緩起訴期間,仍不知警惕,將海洛因、安非他命一起放進玻璃球燒烤吸食又被查獲,台南地方法院依鄭違反毒品罪,將他判刑八個月。
六十四歲的鄭姓男子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檢察官前年對他要求戒癮治療,並給予緩起訴處分,希望他能戒除毒癮,重新在社會上站起來。二0二0年五月廿七日下午三點多,鄭男又在住處吸食海洛因、安非他命,隔天,鄭男涉及因另案被通知至警局接受調查,警方調查後,於同一天上午對他採集其尿液送檢,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嗎啡陽性反應,始悉上情,移送法辦,由檢察官起訴。
法院開庭,鄭男坦承吸食毒品,法官認為鄭男之前接受觀察、勒戒及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竟漠視刑法禁令,戒除毒癮意志薄弱,但念其施用毒品所生危害,實以自戕身心健康為主,並未販售給他人,沒有具體直接危害他人,再加上他施用毒品者有相當程度成癮性與心理依賴,考量其以種植水果維生等一切情狀,予以作適當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