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教唆傭兵殺海盜 船長被訴

高雄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說明審理與起訴的理由。(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二0一二年九月發生在印度洋公海上,高雄遠洋漁船「屏新一0一號」中國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因疑似遭到海盜盯上,在把對方船撞翻及四名黑人落海後,下令兩名巴基斯坦籍傭兵朝他們開槍,造成四人中彈身亡,全案因為當時的影片曝光,汪姓代理船長也在二0一七年,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今年八月,汪峰裕回高雄港運補船貨時遭逮捕歸案,高雄地檢署昨天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全案提起公訴後,移審高雄地院,汪嫌請求交保,法官認為,王嫌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收押。但汪峰裕表示,當時是因為海盜先開槍,他擔心把對方救起來,反而會讓自己陷入危險,是為了自保才開槍,希望法院能減輕其刑責。
 高雄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案發當時是對方先行開槍,被告是基於自保,以及保護其他船員,及漁船安全的考量,而選擇下令開槍,雖然他是犯罪行為,但情仍有可原,特別請法院考量這些情況,給予適當的量刑。
 大陸籍船員汪峰裕,在二0一一年六月至二0一四年六月,受僱於高雄遠洋漁船「屏新一○一號」,並擔任大副與代理船長。二0一二年九月底,他和船員,在印度洋公海作業時,和其他漁船遇上四名疑似海盜的船隻,當時四人遭撞船落海,汪姓船長下令,兩名巴基斯坦籍傭兵開槍,造成四人中彈身亡。
 後來有一部影片在網路上流出,引起國際刑警的重視,將案件移往高雄地檢署偵辦,二0一七年,由高檢對汪嫌發布通緝。汪嫌逃亡三年,今年八月二十二日搭乘遠洋漁船進高雄港時,遭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