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城鄉長及代表會主席涉嫌向廠商索賄案,自今年七月間起陸續發動四次搜索及傳訊後,六日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鄉長蔡鴻喜、鄉代會主席王宏銘等七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鄉長蔡鴻喜利用朕豐公司在大城鄉施作下陷農地太陽能輸電系統管路工程,於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間,向該公司黃姓負責人及李姓協力廠商索賄,先後收受共三百五十萬元,作為核發路證之對價。 檢方另查出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前年八月至今年三月間,得知朕豐及另家業者施作輸電系統管排工程,由張男出面暗示交付地方回饋金繼而收賄等不法行為。